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 : 2013-04-27 发布作者 : lhy
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若干问题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职工消费合作社是为满足职工生活消费的需要,职工自己组织起来,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互助合作经济事业,也是一项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互助活动、它以服务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近年来,各级工会把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作为维护职工利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李鹏、朱镕基、胡锦涛、邹家华、李岚清、吴邦国、尉建行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总工会报送的“关于全国职工消费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邹家华、李岚清两位副总理还先后到河南、天津考察职工消费合作社,并作了重要讲话。去年12月全国总工会、劳动部、国内贸易部联合在京召开了“全国职工消费合作社工作会议”,邹家华、李岚清、尉建行、倪志福等领导在中南海与全体与会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发表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全国职工消费合作社会议精神,发展势头很好。为推动这项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加快职工消费合作社的发展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统一的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近年来,不少地区工会在我国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组织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职工的欢迎和社会的好评。实践证明,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有利于减轻职工情绪,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大局,服务大局;有利于加快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对经济结构调整起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平抑物价,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进商品流通等方面发挥公有制商业渠道作用;是组织、引导职工立足自身努力克服困难的一个有效途径;是维护职工消费利益的一个好形式;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了干群关系;对弘扬职工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优良传统,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国家大局和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实施“再就业工程”、“送温暖工程”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事业来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二、必须始终坚持为职工服务的正确方向 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性质是为职工群众服务,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它是职工群众的事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互助公益性、福利型事业、它不同办商店和搞贸易,不论采取那种合作和形式、经营方式,它兴办的目的和宗旨都应当是:服务职工,让利于职工,维护职工的利益,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特别是为困难职工排扰解难,促进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以支持改革,稳定职工,稳定社会,服务大局。因此,必须始终坚持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性质,认真贯彻“面向职工群众,替职工群众谋利益”的方针,以获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要坚持“会员合作制”,坚持“互助合作”的原则和精神 “社员出资,利用企业,参与经营”、“自愿、互助、民主、平等”等互助合作的原则和精神,体现了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本质,坚持这些原则是消费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也是职工消费合作社运动经百年而长盛不衰的根本所在。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但这些最本质的东西必须坚持。要实行会员合作制,坚持并吸引职工自己出资,自愿入社。通过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建立起“大家出资,大家关心,为大家办事”充满活力的新机制。这样,才能使职工群众把消费合作社真正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办,才会有生命力,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办出自己的特色。 四、要建立配送中心,把合作经济这种所有制形式和现代连锁经营方式结合起来,实现规模经营 连锁经营是现代化商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只要连锁经营、集中采购、货买源头、减少环节,才能降低成本,获得批量进货享受的优惠价格,实现低价运营,让利职工。连锁经营就必须有集中统一的配送中心。中心城市职工消费合作社总社要采取一级法人制,实行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纳税,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要克服“小而散”、“各自为战”的状况,分散的合作社要适当集中联合,提高组织化、集约化程度。配送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因陋就简。 五、把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与扶贫解困、实施“送温暖工程”结合起来 当前,职工消费合作社要把为职工办实事好事,为困难职工、困难企业服务。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这是当前国家形势的需要。职工消费合作社对困难职工服务,为特困职工服务要定对象、定品种、定数量。对困难职工的优惠来自三个渠道:一是税收及其它方面的照顾;二是连锁经营带来的效益;三是降低经营费用获得的利润。这样做适应中国的国情,符合当前形势和职工的要求,能更好地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服务,发挥作用,体现社会价值。 六、管理是职工消费合作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职工消费合作社刚刚兴办,多数还不规模,在发展中要加强管理,逐步规范。新办的一开始就要注意管理和规范。要建立健全对职工消费合作社管理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的以财务制度为核心的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组织和制度,职工消费合作社的重大问题必须按民主程序,民主决策。决不充许打着职工消费合作社旗号,为少数人和小团体谋利益,不充许搞挂靠。 七、当前要重点保证职工的生活必需品 职工消费合作社的经营范围,首先应是职工生活必需品,重点是职工生活最必需的日用品。出发点是方便职工生活,帮助安定职工生活。兴办初期经营内容不宜太多太杂。供应高档消费品和大宗商品可慢慢发展。将来可以根据职工群众生活的需求,逐步扩大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 八、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 职工消费合作社追求社会目标,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帮困解困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在消费合作社的具体经营中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注重经济核算,讲究经济效益,使之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兴办初期给予一定的扶持是必要的,但长期靠扶持,没有盈利,就没有生命力,是办不下去的。盈利主要用于增加积累,扩大发展消费合作社事业,以形成更大的规模和实力,更好地实现为职工服务。 九、剩余金分配要体现“互助、互利、互济”和发展事业的原则 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剩余金属于出资的全体社员共有。剩余金分配要体现“互助、互利、互济”和发展事业的原则。每年度的剩余金首先必须提取10%-20%作为积累基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和发展事业;必须提取5%-10%作为“帮困解困”基金,用于援助特殊困难的职工。其余部分按社员在消费合作社中的购买金额的多少或按出资多少分配给社员,在分配时要教育社员树立“互助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使社员职工在消费合作社的通过互助,实现互利,达到共济的社会目标。 十、要注意商品质量监督 保证商品的质量是维护职工消费利益的基本内容之一。职工消费合作社配送中心必须设置专业职或兼职的检验、检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购进的产品质量检查把关,进行监督。要有严格的存储保管制度和方法。防止商品在存储期间变质。职工消费合作社必须在有国家发给的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产品,特别是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类产品,必须有国家发给的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买产品,特别是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类产品,必须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许可证书。对有保质期的商品不准在保质期后出售。 十一、坚持把组织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的重点放在基层 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性质和组织上的群众性决定了他的活动重点在基层。只有基层职工消费合作社,才能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组织起来,使职工受益,得到群众拥护,得到企业党政的支持。实践证明,只要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消费合作社搞好了,深深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整个职工消费合作社活动才有坚实的基础,才有生机和活力。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事业,为基层服务。要贯彻自愿的原则,善于运用典型示范引导的方法,组织职工参加职工消费合作社。要坚持先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切忌用行政手段,搞一哄而起,不切实际地追求数量。 十二、要认真培训人才 培养一大批懂得党的政策,政府的法规,通晓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和商业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各级工会从事职工消费合作社管理工作的干部,要注重钻研业务,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尽快使自己成为管理职工消费合作社的内行、专家。要采取短期培训等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经济理论,学习合作经济理论、消费合作社和连锁经营的基本业务知识。同时,要特别注重从事消费合作社工作的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事业心,责任感,树立服务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 十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是一项新的事业,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学习外国外地的经验要从实际出发,不要照搬照抄。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分类指导。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本地区的经验,扎扎实实创造性地工作,为推动职工消费合作社事业做出更切实更加有效的努力。 十四、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 职工消费合作社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实践中对它的性质、特点、产生的背景、社会作用、发展前景以及应采取的政策等等不断研究和认识,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引导、规划和保护。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用好用活政府现有的政策。同时,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推动国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直至立法,从宏观上形成一些促进职工消费合作社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条例,使其有章可循,规范发展,早日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十五、要加强领导 现在,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政府部门的支持,群众的拥护。各级工会一定要不辜负中央领导的厚望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期望,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政府部门和企业行政的帮助支持下,抓住机遇,真抓实干,积极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领导,工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解决发展中各种问题。分管领导切实负责,精心组织,要选派得力干部并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区市总工会事业部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全国和省区市的职工消费合作社总社或职工消费合作社信息服务中心。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搞好宏观协调、管理监督、指导服务和人才培训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