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 : 2013-05-08 发布作者 : chenx
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
(试 行)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 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全校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处室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3、审定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听取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4、决定校务公开新增内容、形式和范围。
5、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对校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7、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校务公开工作并向省教育工会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四、实施主体
学校行政是实施校务公开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年校务公开工作方案,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将校务公开的内容逐项落实到相关单位或者项目公开小组,责任到人,做到一事一公开和及时公开。把校务公开作为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内容。
3、各相关单位或者项目公开小组应自某一事项公开后,一周内将公开的内容、形式 、时间、范围和有关文件、依据反馈给学校工会。(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附后)
4、应充分利用校(院)务公开栏和校园行政网、校园网、校报等宣传媒体进行校务公开。
5、每年向教代会报告一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6、为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五、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属于教代会职权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教代会上进行公开。校务公开栏是校务公开的必要形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公布。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与形式如下:
单 位 | 校务公开内容 |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
两 办 | 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管理制度等 | 教代会、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
改革发展处 | 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等 | 教代会、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
人 事 处 | 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奖金福利发放、新进人员招聘、引进人才、子女就业、解决教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遴选博士导师、硕士导师及学位点领衔人和主讲教师、本科专业带头人等 | 教代会、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
计 财 处 | 财务年度预算及分配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分配情况、重大项目开支及其使用情况、各种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情况等 | 教代会、专门会议、公开栏 |
工 会 | 每届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工会会费使用情况等 | 教代会、部门工会主席会议 |
资 产 处 | 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含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住房调配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校园网 |
招生就业处 | 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就业情况等 | 公开栏、校园网、校刊 |
组 织 部 | 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
纪 检 处 |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 专门会议 |
基 建 处 | 基建招投标与工程质量情况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
后 勤 处 | 维修项目招投标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
教 务 处 | 专升本原则、免试推荐硕士生等 | 公开栏、文件、校园网 |
科 技 处 | 课题项目评审、成果评定、科技奖励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文件、校园网 |
研 究 生处 | 招生就业情况、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文件、校园网 |
学 工 部 | 三好学生评选、学生干部任用、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保送、特困生补助等 | 公开栏、专门会议 文件、校园网 |
后 勤 集团 | 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人员招聘、 门面招租等 | 二级教代会、公开栏 专门会议、文件、校园网 |
统 战 部 | 每年统战人士情况通报会情况等 | 专门会议 |
离退休处 | 每年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情况等 | 专门会议 |
各 学 院 | 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收入分配方案、学院情况通报等 | 二级教代会、公开栏、 文件、专门会议、校园网 |
东方科技学院 | 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收入分配方案、人员招聘方案及学院情况通报等 | 二级教代会、公开栏、 文件、专门会议、校园网 |
学校工会是校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加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2、与相关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3、收到相关单位或者项目公开小组报送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见附表)和有关资料后,认真核实其公开情况是否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时间和程序等是 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改进意见。意见不一致的,提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报送情况和核实材料进行整理,建立校务公开工作档案。
4、了解、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
5、发现、培养和推广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
6、定期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7、完成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督
1、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进行抽查。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给相关部门。对公开工作不落实,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应对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对拒不改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教代会每年听取一次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3、学校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2次。相关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
4、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督促。
八、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和优秀工作者候选人,单位不得参加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及模范教职工之家等的评选。情节严重的,单位全面工作的达标和评估为不合格:
1、拒不建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
2、进行虚假校务公开的。
3、应当提交教代会公开(或二级教代会公开)的事项而不提交的。
4、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5、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6、经教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70%以上的。
7、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九、附则
1、各学院应依据本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本工作规范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