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制度文件 > 校级

湖南农业大学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 2022-04-13 发布作者 :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培育工匠人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劳动模范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加强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反对制止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