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5-20 发布作者 : lin
教代会代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4:30在图书馆大成厅召开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更好地发挥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的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教职工办实事,现向全体教代会代表集中征集提案,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参考范围
1.全面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依法治校、从严治党、深化改革
2.加强和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
4.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5.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6.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4.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深入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提案报告。
三、注意事项
1.提案须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不能立案的提案退回给提案人。
2.提案人应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该表可在工会网站上下载),必须一事一表,涉及多个内容的须填写多张表格,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电子邮箱为:hnnydxta@163.com。联系人:谢岚,电话:84618015;64551。
3.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4提案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5点。
四、工作安排
1.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提案工作“三公开”制度,即提案征集内容公开,提案办理程序(过程)公开,提案落实结果公开。
2.规范提案工作程序。实行提案工作“四会一评”制度,即提案立案评审会,提案传递协调会、提案落实推进会、提案总结表彰会、提案满意度测评。促进提案工作在发展中完善制度,在完善制度中发展。
3.建立提案承办时限追踪督办制度。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必须明确答复“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或“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对“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的回复,要详细说明原因;对回复为“正在落实”的提案,须在下年度提案承办工作会上报告上一年度提案落实结果。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落实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提案的落实。
4.实行提案工作评优表彰制度。为鼓励基层单位加强对提案征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征集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履职,优质高效的落实提案工作。从本次教代会开始,评选“优秀提案”,“优秀提案组织奖”、“提案承办单位优秀奖”。
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
http://220.169.45.179/gonghui/uploadfile/2015/0520/20150520093224971.doc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4:30在图书馆大成厅召开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更好地发挥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的作用,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为教职工办实事,现向全体教代会代表集中征集提案,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参考范围
1.全面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依法治校、从严治党、深化改革
2.加强和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进教职工素质教育。
4.维护教职工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5.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6.促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中心工作改革发展。
二、基本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
2.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应“一事一提”,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4.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深入调查研究,撰写高质量提案报告。
三、注意事项
1.提案须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不能立案的提案退回给提案人。
2.提案人应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该表可在工会网站上下载),必须一事一表,涉及多个内容的须填写多张表格,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电子邮箱为:hnnydxta@163.com。联系人:谢岚,电话:84618015;64551。
3.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4提案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5点。
四、工作安排
1.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提案工作“三公开”制度,即提案征集内容公开,提案办理程序(过程)公开,提案落实结果公开。
2.规范提案工作程序。实行提案工作“四会一评”制度,即提案立案评审会,提案传递协调会、提案落实推进会、提案总结表彰会、提案满意度测评。促进提案工作在发展中完善制度,在完善制度中发展。
3.建立提案承办时限追踪督办制度。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必须明确答复“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或“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对“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的回复,要详细说明原因;对回复为“正在落实”的提案,须在下年度提案承办工作会上报告上一年度提案落实结果。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落实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提案的落实。
4.实行提案工作评优表彰制度。为鼓励基层单位加强对提案征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征集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履职,优质高效的落实提案工作。从本次教代会开始,评选“优秀提案”,“优秀提案组织奖”、“提案承办单位优秀奖”。
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
http://220.169.45.179/gonghui/uploadfile/2015/0520/201505200932249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