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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 2013-04-27

      为了加强校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校 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明确校工会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使工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学校的改革,稳 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工会主席对校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席对常务副主席负直接领导责任;常务副主席对副主席负直接 领导责任;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对分管工作和工作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人。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支部的日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支部的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支委一班人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两个务必”和有关党纪法规。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两个条例”,把条例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抓扎实。支部要求党员严格按学校党委要求和机关总支布置,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讨论,要求党员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写心得体会,力求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在党员中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员中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按学校党委要求和总支安排支部组织党员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议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办 公室工作和俱乐部工作两套制度,按岗位定责任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实行规范化管理,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

     四、认真执行《湖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 政。正、副主席必须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的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向学校纪委书面报告,做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恪尽职守,自重、自 省、自警、自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在评优、奖励、利益分配以及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问题上,坚持“三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即公开决定问题的原则、条件和结果,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增强工会工作廉正透明度。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标本兼治,堵塞可能产生腐败的源头和土壤,增强预防能力。坚持工会财务由常务副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收入做到 收支两条线,严格经费审批报销制度;民主理财,接受监督与审计。坚持物资采购制度,凡采购物资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拒收回扣,如有回扣一律上缴归公;工会 办公用品的领取、探视病号的慰问品的购买,必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领取或购买;坚持严格用车制度,因公用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派 车,任何个人不得违规联系,否则作私人用车处理;严格公费旅游、公费宴请以及公费进行其他高层次的消费娱乐活动,任何人不得借出差、开会、学习之机兼顾旅 游,上级工会组织的活动必须按通知执行,不得扩大范围或强行搭车;接待来访客人一般由工会办公室安排对口作陪,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销。
     七、认真管理好和使用好工会的行政经费。工会行政经费必须全部用于工会活动,不可挪为他用或超范围开支,否则按违规处理。
     八、本着“微利、服务、平抑物价”的宗旨,认真办好职工消费合作社,坚持让利职工、服务职工,严格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获利润除用于必要开支外,用于扩大经营,建立消费合作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九、把党风廉政自律情况、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党员民主评议评优和年度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等工作贯穿始终,并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
                                                               二00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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